www.cac.gov.cn /2021-11/14/c_1638501991577898.htm Unknown Title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年11月14日 12:50 来源: 中国网信网 【打印】 【纠错】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 法》等法律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务院2021年立法计划,我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网络数据安全管理 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ujuju@cac.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数据管理局,邮编: 100044,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 附件:《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 全、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以及网络数据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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