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8/156 2012 年,美国做了 192 次飞行,期间,除了从飞机上向古巴领土非法传送电 视信号外,同时还进行了非法调频无线电传输。这些行为干扰了已在国际电联国 际频率登记总表登记的古巴电视台。 位于美国境内的广播公司通过 30 个中、短波、调频电台和电视台对古巴每 周平均非法播放 2 400 小时的电台和电视节目。其中若干电台所属的或所服务的 组织与美国境内的知名反古巴恐怖分子有牵连;这些人播放煽动破坏、政治攻击 和暗杀的节目以及其他典型的恐怖主义广播题材。 对古巴的非法电台和电视广播旨在促进非法移徙,鼓励和煽动暴力、蔑视宪 法秩序和实施恐怖主义行为。古巴重申,使用信息明确地旨在颠覆其他国家的内 部秩序、侵犯其主权及插手和干涉他国内部事务的行为是非法的。 对古巴的这些挑衅性广播违反了《国际无线电公约》所载的关于使用无线电 电子光谱的国际准则,而美国政府是该《公约》缔约国。 ��巴支持大会第 67/27 号决议,并将继续促进全球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和平发 展,使之为全人类造福。 西班牙 [原件:西班牙文] [2013 年 5 月 29 日] 1. 导言 信息安全是信息社会的重要方面。技术进步促使以多种格式处理和存储信息 的能力持续快速增长;另一方面,通信领域可用的带宽大量增加,使人能够几乎 实时传输和接收大量信息,而不需要特别复杂的基础设施。 这些技术进步使人能更便利地获得各种信息,但也方便了为非法目的使用或 获取信息的作法,尤其是国家或跨国行动者之间将通信和信息系统用于敌对或犯 罪目的,甚至用来实施恐怖行为或攻击。 近年来,犯罪组织、尤其是恐怖主义组织利用互联网的情况呈增长趋势;它 们主要是利用互联网的两大优势,即其全球性和高度隐匿性。 因此,必须在社会和信息技术发展与国家和国际法规同期发展之间取得平 衡;这些法规应当是适应新技术环境的最新现代法规,要能够应对需要保护信息 的挑战,以防止非法使用而不限制个人权利和自由。 2. 滥用因特网进行恐怖主义活动 今天,由于恐怖组织使用互联网而产生的主要威胁如下: 13-39734 (C)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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