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7/167 举措 牵头机构 范围 测、分析和对策提出建 议;并就树立国家网络安 全文化提出指导原则,以 提高哥伦 比 亚保护关键 信息基础设施的水平。 哥伦比亚互联网服务供应 商的计算机安全协调中心 哥伦比亚信息技术及通 信协会 哥伦比亚 计 算机安全协 调中心与 其 附属机构的 安全中心(哥伦比亚最大 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直 接联系。它能够协调关于 处理和解 决 的要求并提 出关于计 算 机安全问题 的报告。 无论国家信息安全的能力如何,必须指出的是,哥伦比亚认为,应在国际层 面上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信息安全。 • 加强联合国会员国之间的沟通渠道,以协调打击影响到信息和数据的跨 国犯罪活动的斗争。 • 制定国际和区域文书,重点在于就威胁到每个国家网络安全和网络防御 的可惩罚行为提出法律定义。 • 制定并编纂协议,以解决计算机事故,以期提出全球信息安全政策。 • 加强"黑客"集团方面的预防和立法活动,尤其在高等院校,以减少青少 年参与这类组织的可能性,因为这些组织威胁到国家数字基础设施的正 常发展。 • 实现立法规范化,重点在于信息安全方面的预防、援助和后续行动活动。 • 综合并实施技术,侧重点在于采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最佳做法。这里必 须注意制定出尖端技术的投资计划,以及政府对技术开发项目的支持。 • 提供机会就此事项通用标准交流信息和知识。 哥伦比亚共和国关于信息安全的立法 6 法/决议 主题 第 527(1999)号法令 (电子商务) 确定和管理数据信息、电子商务和数码签字的存取和使 用,设立了鉴定机构,并载有其他规定。 12-43413 (C)

Select target paragrap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