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1/172
制。政府机构之间还要开展实时合作,处理网络犯罪问题。此外,网络战争和网
络理论及其对国际安全的影响问题,也应在所有国际论坛上进行讨论。虽然网络
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原则仍然有待商定,但联合国政府专家组 2015 年报告所列
对建立信任措施的共同理解可用于在网络安全领域采取适当的能力建设措施。在
这方面,全球网络专才论坛制订的框架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印度是信息和通信技术的重要利益攸关方,支持在因特网治理中推行多利益
攸关方主义,并主动参加了各类国际论坛,包括政府专家组、信息社会世界首脑
会议成果文件执行情况全面审查公开协商进程和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
构。印度在与所有利益攸关方协商后采取了统筹办法,通过一系列政策、法律、
技术和行政步骤应对网络安全关切,并促进该领域的国际合作。印度的法律框架
已经与世界上的其他法律框架保持一致。国家网络安全政策(2013 年)已经推出,
目标是为公民、企业和政府建立安全且复原力强的网络空间,其中强调了网络安
全领域的能力建设、技能拓展和公私伙伴关系。
日本
[原件:英文]
[2016 年 5 月 27 日]
对信息安全问题的一般看法
日本认为,网络空间应当是一个能够保证自由、没有不必要限制、所有想要
访问者都不会被无端拒绝或排斥的空间。我们的努力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信息自
由流动、法治、开放、自治和多利益攸关方办法。
国家一级为加强信息安全和促进该领域国际合作所作的努力
1.
国家一级为加强信息安全所作的努力
根据 2015 年 9 月制订的网络安全战略,日本致力于加强信息安全。
2.
国家一级为促进国际合作所作的努力
日本的努力分为以下三个部分:(1) 网络空间的法治;(2) 建立信任措施;(3)
能力建设。关于促进法治,日本主动为国际讨论作出贡献,以促进对现有国际法
适用于网络空间的共同理解,并制订不具约束力的负责任国家行为自愿准则。关
于建立信任措施,日本通过双边对话和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地区论坛等多边框
架,积极促进建立信任。关于能力建设,日本以东盟地区为重点,积极参与人力
资源开发援助和技术合作。
决议第 3 段所述概念的内容
确认国际法的可适用性并制订不具约束力的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自愿
准则,是确保国际社会稳定和可预测的基础。
10/21
16-12486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