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合作论坛—达喀尔⾏动计划(2022-2024) — 中华⼈民共和国外交部 24 of 27 https://www.mfa.gov.cn/web/wjbzhd/202112/t20211202_10461174.shtml# 7.1.8 继续就荒漠化防治开展合作。中⽅将根据⾮⽅需求,通过专家交流、实地示范等⽅式互学互鉴,共同提升荒漠化防治⽔平。继续深化与 撒哈拉地区⾮洲国家在沙害防治和产业发展⽅⾯的合作。 7.1.9 继续推进“中⾮⽵⼦中⼼”项⽬建设,积极开展⽵藤资源可持续经营、⽵藤产业创新发展、⽵藤产品开发与扶贫、⽵藤产业政策与标准化 等领域对⾮能⼒建设援助。争取合作实施⽵藤国际合作示范项⽬,提升⾮洲可持续利⽤⽵藤资源、发展现代化⽵藤产业的能⼒。 7.1.10 开展绿⾊保护地建设及其保护合作,促进双⽅管理能⼒的提升,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合作交流,举办培训研讨班,争取合作实施⾮洲湿 地保护修复项⽬。 7.1.11 中⾮欢迎《中⾮合作应对⽓候变化达喀尔宣⾔》,⽀持其有效落实。双⽅提议⾮洲国家从昆明⽣物多样性基⾦获益。 7.2 海洋合作 7.2.1 双⽅认识到海洋经济领域的巨⼤合作潜⼒,将继续共同推进海洋经济互利合作。 7.2.2 中⽅将继续在国际海事组织技术合作框架下提供资⾦和技术援助,帮助⾮洲国家培养海运⼈才和加强能⼒建设,促进海运业可持续发 展。 7.2.3 加强港⼝间的交流合作。中⽅将为⾮洲国家海洋产业相关规划提供技术援助和⽀持,⽀持⾮洲国家推进港⼝信息化建设,促进蓝⾊经济 合作。 7.2.4 中⽅将本着真诚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与⾮洲国家开展在海洋科研调查、海洋观测及监测、海洋⽣态环境保护、南极研究与后勤保障 等领域合作,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为全球海洋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7.2.5 继续加强在近海⽔产养殖、海洋运输、船舶修造、海上⻛电、海上信息服务、海上安全等⽅⾯的交流与合作。 7.2.6 中⽅⽀持⾮⽅加强海上执法和海洋环境保障能⼒建设,提升海洋渔业管理能⼒,为海洋资源开发与合作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双⽅将推进 建⽴信息交流机制,加强信息通报交换情况沟通,共同打击⾮法、不报告、不管制渔业⾏为(IUU)。 7.3 能源资源合作 22.02.2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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