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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认为,很有必要让私营部门和知识机构参与这一对话,并愿意与其他国
家分享经验和最佳做法。
要使网络空间更为安全和可靠,就必须在所有利益攸关方和各组织之间就知
识和信息进行密集的国际交流。在施行现行国际法律框架方面的一致性是值得国
际重视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美利坚合众国
[原件:英文]
[2011 年 6 月 7 日]
一.
导言
信息和通信技术对于所有会员国的发展都至关重要。这些技术连接在一起创
建了网络空间,有助于实现在 2003 年和 2005 年举行的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所
设想的关于信息社会的共同愿景。信息和通信技术有益于日常生活的基本功能、
商业及商品和服务的提供、研究、创新、创业,以及信息在个人、组织和政府之
间的自由流动。这些技术是一项强大的新工具,促成电子政务,促进经济发展,
便利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并使关键的民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发挥作
用。此外,网络通信在减少国际了解和合作障碍方面所能发挥的潜在作用再怎样
强调都不为过分。
尽管对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依赖日益加深,但与这种依赖性相连的风险也在增
加。各种天然和人为的事件和活动威胁着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全球网络的可靠运
作,威胁着运行于或储存在这些设施和网络中的信息的完整性。人为威胁的数量、
复杂性和严重程度都在加大。有一些是来自国家方面的,但许多来自非国家行为
者,涉及犯罪或恐怖活动。动机各异,从盗窃钱财或信息、扰乱竞争对手,到民
族主义和将国家冲突的传统形式延伸到网络空间,不一而足。这些威胁行为者将
个人、公司、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和政府都当成目标,对各个国家和全球相连的整
个国际社会的福祉和安全造成了严重后果。
不管各国政府为保护其信息网络在国内采取何种国家措施,就减少信息和通
信技术风险的战略进行国际协作对于确保所有国家的安全而言都必不可少。各国
政府必须有信心,相信支持其国家安全和经济繁荣的网络是安全和有弹性的。实
现可靠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基础设施将确保所有国家都实现信息革命的潜力。
这项任务并不容易。国际社会面临的挑战是,要维护一个既能促进效率、创
新、经济繁荣和自由贸易同时又能促进安全、安保、公民自由权利和隐私权的环
境。这项任务的困难因信息和通信技术的独特属性而难上加难:所有人都可利用、
网络通常由私营部门而不是由政府拥有和营运。与传统武器不同的是,破坏性的
信息技术工具是隐形的,无法看见的。对这类工具的使用可穿越许多国家,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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