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6/152 目前的国际和多国概念得到追踪和研究。需要就风险评估进行国际指导。网 络防御问题也应得到讨论。在全球分享信息方面应维护国家在信息安全上的主权 权利。 应认识到,所有会员国都应继续向秘书长通报其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和评估。 在这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 (a) 所有信息安全相关问题都应置于高度优先地位; (b) 跨越国家和国际边界研究和实行维护信息自由流动和规定必要程度的 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的方法; (c) 应在国家和国际一级起草和商定有关建设和分享能力的网络连通性概 念。应推行网络连通性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关国际指导。此外,由于各国一个非常 严重的关切问题就是需要采取网络防御措施,因此就需要提供一致性的国际指 导,以促进合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不能忽视对国家 维护其主权和维持其信息基地的要求,起草的每一个概念都应考虑到这一点; (d) 国际社会为加强全球一级信息安全而可能采取的措施如下: ㈠ 详细阐明并商定有关国际概念; ㈡ 为统一的通用基础设施提出一个涵盖基本立法事项的指导计划,以 为所有函件和短信的电子处理提供必要的信息安全,提供多种通信 方式; ㈢ 应统一多国联盟和小国家集团遵循的概念,并扩大至全球一级施 行。对任何设计好的复杂措施进行工程分析远不及就威胁的具体性 质及其对人类的不利影响达成一致意见更为重要,因为对手也可能 会利用这种分析结果; ㈣ 在进行上述所有工作的同时,应认识到,国家主权是任何全球化努 力的基本参照物。应起草一个包含各种能反映所需的一体化程度假 设情况的国际概念,以为国家信息交流网关提供定义,并作为在国 家、多国和国际一级作出的所有努力的指南。 哈萨克斯坦 [原件:俄文] [2011 年 6 月 7 日] 为确保信息和通信技术的网络安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于 2010 年成立了计 算机应急小组。 11-41690 (C)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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