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RES/56/121
大 会
Distr.: General
23 January 2002
第五十六届会议
议程项目 110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56/574)通过]
56/121. 打击非法滥用信息技术
大会,
大会
1
回顾《联合国千年宣言》,
回顾
其中会员国决心依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2000
2
年实质性会议高级别部分的部长级宣言 所载建议,确保人人均可享受新技术、
特别是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好处,并回顾其 2000 年 12 月 4 日第 55/63 号决议,其
中请会员国考虑到打击非法滥用信息技术的措施,
认识到信息的自由流通可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教育以及民主施政,
认识到
注意到在发展和应用信息技术和电信手段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
注意到
表示关切技术进步为犯罪活动,尤其是为非法滥用信息技术,创造了新的机
表示关切
会,
注意到尽管各国对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但已经导致全球合作
注意到
与协调的大幅度增加,因此非法滥用信息技术可能对所有国家产生严重影响,
认识到各国在获得和使用信息技术方面的差距可能削弱打击非法滥用信息
认识到
技术方面的国际合作的效力,还认识到有必要促进信息技术的转让,尤其是向发
展中国家转让,
注意到必须防止非法滥用信息技术,
注意到
确认国家与私营部门必须合作打击非法滥用信息技术,
确认
01 48203
1
见第 55/2 号决议。
2
见《大会正式记录,第五十五届会议,补编第 3 号》(A/55/3/Rev.1),第三章,第 17 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