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ES/68/167
联合国
大 会
Distr.: General
21 January 2014
第六十八届会议
议程项目 69(b)
2013 年 12 月 18 日 大 会 决 议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68/456/Add.2)通过]
68/167. 数字时代的隐私权
大会,
重申《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1
2
又重申《世界人权宣言》 以及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和
2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在内的相关国际人权条约中明示的人权和
基本自由,
还重申《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3
注意到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世界各地的人都能使用新的信息和通信技术,与
此同时也加强了政府、公司和个人进行监控、截获和数据收集的能力,而这有
可能违反或侵犯人权,尤其有可能侵犯《世界人权宣言》第 12 条和《公民权利
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17 条中阐明的隐私权,因而是一个日益受到关切的问
题,
重申隐私权,根据这项人权,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
或非法干涉,而且享有受法律保护免遭这种干涉的权利,确认行使隐私权对于落
实表达自由和持有见解而不受干涉的权利十分重要,也是民主社会的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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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217A(III)号决议。
2
见第 2200A(XXI)号决议,附件。
3
A/CONF.157/24(Part I)和 Corr.1,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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