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大
会
A/RES/58/199
Distr.: General
30 January 2004
第五十八届会议
议程项目 91(b)
2003 年 12 月 23 日 大 会 决 议
[根据第二委员会的报告(A/58/481/Add.2)通过]
58/199. 创造全球网络安全文化及保护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
大会,
回顾其关于创造全球网络安全文化的 2002 年 12 月 20 日第 57/239 号决议,
关于为打击非法滥用信息技术奠定法律基础的 2000 年 12 月 4 日第 55/63 号和
2001 年 12 月 19 日第 56/121 号决议,关于从国际安全角度来看信息和电信领域
的发展的 1998 年 12 月 4 日第 53/70 号、1999 年 12 月 1 日第 54/49 号、2000 年
11 月 20 日第 55/28 号、2001 年 11 月 29 日第 56/19 号和 2002 年 11 月 22 日第
57/53 号决议,
认识到信息技术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供基本的商品和服务、对于进行
商业活动以及对于政府、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用户交流信息都日益重要,
注意到大多数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例如用于能源的发生、传送和分配、空
中和海上运输、银行和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供水、食品分配和公共卫生等领域
的基础设施日益相互链接,重要的信息基础设施日益互联并影响上述这些基础设
施的运作,
认识到每一个国家都将确定自己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
又认识到这一不断增强的技术相互依存关系有赖于一个由各重要信息基础
设施部分组成的复杂网络,
注意到由于互联日增,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如今所面临的威胁和暴露的弱点日
益增加,形式也更为多样,从而提出了新的安全问题,
又注意到有效的重要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除其他外,包括查清重要信息基础设
施面临的威胁,降低其脆弱性,在出现损害和攻击时将损害程度和恢复时间减到
最低限度,并找出损害原因或攻击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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